前天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制造恶作剧的想法,那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让“方舟子”和“新语丝”立即消失!我沉思了一会,就登陆了“中国商标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dzxtm.com/),于是我通过网上申请获得了“方舟子”和“新语丝”的商标注册权。一天以后,该网站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对我说,注册这两个商标仅仅需要3600元钱。我对她说:“让我考虑一下再说。”
根据《商标法》规定,我一旦正式注册,“方舟子”和“新语丝”这六个字的所有权就归我所有了。后来我想,这样做虽然是用正当的法律手段制裁了方舟子,但是没有什么趣味。科学的伟大是在与非科学斗争中体现出来的,方舟子等人最终以他们的臭名昭著证明了中医科学的伟大,这本身也是他们为中医科学做的一个“伟大贡献”。从这一点考虑,让“方舟子”和“新语丝”立即消失,那就“得不偿失”了,于是我暂缓正式注册。
我对大家公开我这个秘密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方是民之所以在“科技打假”官司中屡屡败诉,原因有二:其一,他不学无术,知识面狭窄,所以犯了许多科学性的错误;其二,他是个法盲,所以屡屡侵犯了人权。“新语丝”做了十多年了,他居然还没有进行商标注册!真是一个十足得傻冒!!
方是民先生,我是一个君子,我不想暗箭伤你,我在这里向你正式宣布,我放弃对“方舟子”和“新语丝”这6个字的商标注册,我顺便提醒一下你,当我这篇文章公布于世的时候,如果你觉得“方舟子”和“新语丝”这6个字对你很值钱,我奉劝你立即去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否则被你非法伤害过的好人很可能会立即让“方舟子”和“新语丝”消失!这就是无情的法律!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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