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房地产=奸商+贪官+黑社会

姚有为

 

也许因为我的第一专业是理科,所以喜欢用数学表达式的方式说明一些社会问题。若用一个数学表达式说明中国的房地产,那么可以这样表达:中国的房地产=奸商+贪官+黑社会。

无论是从房价收入比(正常为3-6倍,北京为13.6倍),还是租售比(12001100之间为合理,北京为1325)来看,中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都早已经严重背离了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的经济承受力。这是奸商、贪官、黑社会联合导演的中国特色的时代闹剧。奸商、贪官、黑社会在闹剧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

奸商的角色是:看好地盘以后,用重金贿赂贪官,并给贪官出谋划策。

贪官的角色是:以政府的名义,以城市改造的名义,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城市改造规划”,责令市民、农民必须在规定的时期内搬迁。所谓的搬迁补偿不过是象征性的“表示一下”。使用的共同的手段主要包括六方面:其一,动用地方“党报”、有线电视、广播电台、流动宣传车等舆论手段广泛宣传。其二,用高压命令让公务员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及其亲属带头搬迁,如果不带头搬迁,则停发工资。其三,让自来水公司、供电部门断水、断电。其四,让信访、法院等部门不受理“城市改造”方面的案件。其五,默认奸商收买的黑社会组织的为所欲为。其六,若发生群体性民众抗议事件,则调用警察(民警、武警)镇压。

黑社会的角色是:在奸商的收买下,用各种手段驱逐“钉子户”。黑社会的手段五花八门,多是采取骚扰、恐吓、谩骂、毒打等手段。

每一个房地产商的后面都有一大堆贪官,主要包括主管(分管)城建的官员、主管贷款的银行官员以及与房地产有关的土地管理、建筑质量监督、税收等部门的官员。至少99%以上的“城建副市长”都是亿万巨贪!现在的很多贪官已经达到了利令智昏、丧心病狂的程度,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一次受贿就高达8250万!这仅仅是“不幸落网”的一个小贪官而已!比他的权力更大的市长呢?市委副书记呢?市委书记呢?副省长呢?副书记呢?省长呢?省委书记呢?全国有多少城市?有多少贪官?贪了多少?……

现在全国各地的主要官员之所以都热门搞房地产开发:一是,因为有一个官场名言:在要富,搞建筑。二是,因为粮食、企业已经市场化,教育、医疗已经商业化——官员已经没有大事情干了。

现在的很多破产的房地产商都选择突然“失踪”。房地产商必须“失踪”,否则的话,就会引起某地的“政局不稳”。现在的很多贪官在利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挽救房地产,目的很明显,那就是怕某一个破产的房地产商拒绝“失踪”,而向中纪委坦白……

常言道,不破不立!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长河中,都淹死了数不胜数的奸商,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我国的奸商、贪官、黑社会联合制造了房地产“天价”,使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已经丧失了购买能力,“天价”必须破产才能使我国的房地产获得新生。民众无须担心房地产商破产,就是现在的所有的房地产商都破产了,那也没有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只要有利可图,就会出现新的许许多多的房地产商,人民不用担心没有房子住。

如果真心关心民生,真心拉动内需,真心挽救房地产行业,真心规范房地产行业,那就必须首先如实公布房地产成本价。如果不敢公开,那就说明奸商和贪官想继续残酷榨取人民的血汗。希望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必须明确这一点。不敢公开房地产成本价的商人都是以非正当手段牟取暴利的奸商,既然如此,那就让以非正当手段牟取暴利的奸商老老实实地接受市场的无情的惩罚吧!

最后随便说一句,毛泽东时代有很多好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没有黑社会。黑社会是“改革开放的副产品”。据我所知,目前中国的黑社会有两类:一类是梁山好汉式的。这一类的黑社会的成员原本是良民,他们是被某些赃官逼上了黑社会的道路。所以这一类的黑社会是不伤害平民的“高级好汉”,他们以高级手段搜集赃官的劣迹,然后以敲诈赃官为生。另一类黑社会仅仅为了金钱而生活,谁给他们钱他们就给谁办事,这一类的黑社会都是寻找赃官作保护伞。这一类的黑社会是某些赃官对付人民的一种“有效组织”。因为赃官越来越多,所以黑社会组织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猖狂。

 

200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