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丑闻之四: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挪用“抗震救灾特别费”

姚有为

 

2008528日,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弄虚作假,将为该行56名职工购买的56双耐克运动鞋(价值2.85万元)的销售发票中的商品名称填写为雨衣、雨靴和雨伞,之后在其上级行安排拨给的“抗震救灾特别费”(按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抗震救灾期间财务管理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抗震救灾特别费”是用于维护灾区工行系统员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全资产和维持营业网点基本运作的资金)中报销了这笔开支。

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的赃官们,与在抗震救灾中壮烈牺牲的解放军官兵相比,你们是些什么东西?与向地震灾区捐款的乞丐相比,你们是些什么玩意?你们是人渣!你们是猪狗不如的畜牲!!山东人民正在全力支援你们,山东的绝大多数的人民并不富有,我和我的家人虽然都捐款了,但是我和我的儿子也没有穿过昂贵的耐克运动鞋,你们对得起善良的山东人民吗?!你们这些道德败坏的垃圾应该千刀万剐!我在这里顺便直言不讳地告诉绵阳市委书记谭力等赃官们我的一个矛盾心理:当我从电视上看到许多灾难深重的绵阳人民时候,如果不力所能及捐款,则良心受到谴责。但是当我看到像你们这样的种种丑行的时候,又在忧虑:我们的捐款到底有多少真正用在了灾民的身上?!

我敢断言,这件事情会不了了之;我还断言,类似的丑闻还会在绵阳发生。因为绵阳市委书记谭力就是一个无耻的赃官。很显然,如果不严惩绵阳市委书记谭力这样的无耻的赃官,将严重影响全国人民支援灾区的热情,也会影响外国政府和国际友人支援灾区的热情。为此,我强烈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或最高人民法院迅速制定一个详细的、便于操作的从严、从快惩处地震灾区的赃官的法律性文件。否则的话,将对灾区重建产生不可设想的恶劣后果……

该文在我的网站和博客发表以后,将立即投到“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jubao.gov.cn/xf/index.html)。

 

2008615日星期日